发布:2023.05.11 16:48 阅读:23980 部门:Home 关闭
各单位、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优秀项目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53 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相关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65号)要求,我院决定开展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一)结项验收
2020年及以前立项且未结题的各类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分为课程建设类和非课程建设类项目。省级课程建设类包括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等,其中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两类由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组织验收,其他课程由我院组织专家检查验收,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对我院的检查验收结果进行认定。省级非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一流专业、一流师资、实验与实践教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课程思政建设项目、高等学校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计划、线上教学示范高校和“双基”建设项目等,由我院检查验收,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结果进行认定。
(二)阶段检查
2021年之后立项的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二、检查验收内容
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一)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特色创新做法。
(三)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引领作用。
(四)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五)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5月18日前将胶装纸质材料(1.目录;2.任务书;3.结题报告;4.相关附件)报送至行政楼2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5155882300@163.com信箱。联系人:罗晶。
(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项材料需于2023年5月23日前上传“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三)进行阶段检查的省级项目材料也需于2023年5月23日前上传至上述系统。
附件:各类项目检查验收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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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威
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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