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阳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组〔2021〕40号
关于同意聘任李婷婷等同志职务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阜阳师范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2021年9月13日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聘任:
李婷婷同志任党委组织部秘书(正科级);
于雪梅同志任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党委秘书(正科级);
卢舒程同志任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侯大有同志任计算机与必威教务秘书(正科级);
张苗玲同志任体育学院正科级学生专职政治辅导员;
李雪艳同志任经济学院党委正科级组织员;
张宝玉同志任必威正科级学生专职政治辅导员;
范敏同志任必威正科级学生专职政治辅导员,免去其必威学工部副主任科员职务;
陈宏伟同志任医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对以上9位同志实行干部聘期制,聘期为三年,从党委决定之日算起,聘期内按受聘职务,享受相应待遇。聘任手续由呈报单位办理。
中共阜阳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