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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2020.01.13 09:31 浏览:3748 部门:科研部

摘要:各系、各部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2020年度安徽省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我院设省级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一、立项标准本次我院省级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立项限额6名。其中重点项目拟立项2名,每项资助6万元;一般项目拟立

各系、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2020年度安徽省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我院设省级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一、立项标准

本次我院省级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立项限额6名。其中重点项目拟立项2名,每项资助6万元;一般项目拟立项4名,每项资助3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治学严谨,遵守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具有在高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5年以上经历;具备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以上学位。其中,申报重点项目原则上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

4.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产学研结合以及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研究方面拟开展创新性研究,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清晰,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同时,在下列情形中有1至2项需要资助:

1)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2)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主编特色教材;

3)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技术成果推广,预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开展专利申请等。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原则。根据教育厅文件本次文件要求,已经获批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如违反申报原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学院不予受理。

2.本次申报人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书》需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需要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人需填写所申报项目的申请表汇总表,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报送WORD版和PDF版(WORD版包括完整的申报表和附件材料,不需要提供纸质版;PDF版不能出现申报人个人信息,相关的支撑材料中个人信息也须隐去,并且需要提交纸质版一份。请将申报表和附件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按“姓名+重点(一般)”的格式命名。

3.报送方式。申报材料请在2020年1月20日11:00前报送到清河校区行政楼220人力资源部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到rlzyb220@163.com。联系电话:0558-2596667。

附件:2020年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材料/uploads/file/20200113/20200113013319_87154.rar

必威

2020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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