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及科研奖励工作的通知

阅读:1750 时间:2019年11月29日

各系、各单位:

为配合2019年度教育部、省教育厅科研成果统计工作,根据《阜阳师范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校科〔2017〕15号)文件和《阜阳师范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补充规定》校科〔2019〕2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及科研奖励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

本次统计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著作、项目、获奖、知识产权以及音乐、体育、美术类成果。成果时间跨度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二、填报方式

各类项目、成果分别由项目负责人、成果第一完成人填写2019科研统计表(内含9张表)请逐一如实填写,各系负责审核并将本系老师成果形成汇总表,以系为单位将科研成果纸质版汇总表送至科研部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发keyanbu2018@163.com;行政人员以部门为单位将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三、工作要求

1.凡符合奖励条件的著作需提供原件;论文提供复印件(附杂志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等,并加盖本单位公章),C 、D级论文请在备注中标注,被SCI/EI等收录的论文应提交由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等具有国家一级资质机构或学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SCI论文的中科院JCR大类分区情况请提供在线平台查询结果证明,2019年SCI论文按2018年分区查询);艺术作品、知识产权、咨询报告等其他成果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专利:第一发明人是教师的专利根据《阜阳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和《阜阳师范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补充规定》进行奖励;第一发明人是我校在校学生的专利由学生处进行奖励,同一个专利只能奖励一次。

3.有需要奖励的成果,奖励办法见附件2,请在“2019科研统计表”中把要奖励成果信息标红,以便核对,并同时填写科研奖励汇总表,并根据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由系里统一报至科研部。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3日,各系将2019科研统计汇总表、奖励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及需要奖励的成果证明材料,以系为单位(行政人员以部门为单位送至学院科研部)。

联系人:科研部张雨柔(259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