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阅读:2203 时间:2019年04月25日

各系、各部门:
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教育部启动了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2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三种类型的项目。
1.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
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申请人
1)申报对象为我院2018级、2017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申请人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科研素质和创新创业意识,且有充足的时间、精力保证参与。项目适度向拔尖创新、卓越应用实验班学生倾斜。
2)已立项的国家级不得重复申报,也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由其他学生重复申报。在校学生每人只能主持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主持在研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
4)每个项目的负责人只设1人。项目负责人作为参与人同时申报其他项目的,主持和参与项目总数不得超出2项。
2.
指导教师
1)我校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内聘),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或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一个项目(以往指导该类项目结题等次获得优秀的老师,可增加指导1项)。
2)对于以往指导该类项目结项等次为优秀的老师优先推荐申报;对于指导该类项目出现过撤项的老师,将视情况予以限制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纳入教师教学业绩考核体系。
3)鼓励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创业实践项目实行双导师制,必须聘有企业指导教师。
三、申报方式
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可以个人申报,也可以组织团队申报,可以是本专业学生组合,也可以是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学生组合。每个申报团队不超过5人(含项目主持人)。
四、项目周期
项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以批准立项时间为起点计算)。
五、项目经费
2019
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项。
六、推荐总额
2019
年度我院国家级项目拟推荐申报总数4项,最终以相关部门公布文件为准。
七、申报程序
1.
项目申请人自主联系指导教师,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并在教师指导下完善申请书。
2.
申请书经指导教师签字推荐后,以系为单位在55号之前将项目申请书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各两份)统一提交至科研部(行政楼206),电子版发送至keyanbu2018@163.com

3.学院组织专家对各系推荐报送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推荐申报的国家级项目,并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未获得国家级项目推荐申报资格的优秀项目,学院将根据专家评审排序,在省级项目申报时,优先推荐为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