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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必威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阅读:1494 时间:2022.10.07

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更好地发挥共青团的先进性和示范性作用,现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并结合新时代形势需要和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连续学习满一年以上的在册学生和班级,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2.评选比例: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原则上分别按参评团员的6%3%予以分配。先进团支部13个,其中五四红旗团支部3个,优秀团支部10个。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

1.团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业务熟悉,有效发挥了团支部在班级工作中的核心作用,能圆满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

2.建立了团员花名册、青年花名册,及时掌握本支部团员青年思想状况,认真做好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反映。

3.全体团员能按时交纳团费,支部能及时将所收团费汇总上交团总支。

4.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执行工作情况良好。

5.认真做好“推优”工作,切实做好非团员青年的培养、发展工作。

6.团支部成员遵守团纪、校规校纪,学习风气浓厚,总体成绩好。

7.积极开展主题团日活动,丰富团员青年的业余生活,提高团员青年的整体素质,陶冶团员青年的高尚情操。

(二)优秀团干

1.政治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努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大局。

2.热爱共青团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带头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工作有显著成绩,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良好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纪、校规校纪,严格要求自己,原则性强,作风正派,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学习认真,成绩良好,学年综合测评及智育成绩达班级前45%。无不合格课程。

5.担任团干时间必须满一年。

(三)优秀团员

1.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章》和《团章》,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大局。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侵蚀。

2.学习刻苦,成绩良好,学年综合测评及智育成绩达班级前40%,无不合格课程。

3.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团的各项活动,集体荣誉感强,工作表现突出。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纪、校规校纪,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待人诚恳,热心帮助非团员青年进步,积极向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愿望和要求。

5.出色履行团员义务,模范执行团的决定,在广大团员中反映良好。

三、评比时间

每学年评审一次,评比时间为下学年开学初。

四、评选要求

1.评选前,各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团章》,端正思想认识,确保评优工作顺利进行。

2.各团支部在评选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标准、宁缺勿滥,把真正符合条件的先进个人评选出来,真正起到树立典型、教育群众的作用,并通过评优活动进行一次广泛的团员意识教育。

五、本办法由共青团必威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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